2026年湖北既济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宇翔照明分公司单灯控制器框架招标招标公告

来源:匿名  时间:2026-01-09  已阅读:0

项目概况

2026年湖北既济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宇翔照明分公司单灯控制器框架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汉阳区十里铺十里和府1号楼2楼205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2月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2026年湖北既济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宇翔照明分公司单灯控制器框架招标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预算金额:300万元

4、采购需求:本项目共分1个采购标段,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服务需求及服务验收要求”

序号

标段/子包

新型名称

型号规格

单位

单价限价(元)

(含税价格)

1

单灯控制器

单灯控制器

单回路单模(4G通讯),带漏电监测

323

单灯控制器

双回路单模(4G通讯),带漏电监测

359

招标物料及其数量、个数(物料描述见协议货物清单明细表)

5、合同履行期限2026.03-2027.03(不满中标总价80%可延长6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提供相应货物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其投标产品制造商须在境内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相应协作承制货物如期交货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人或者其代理或外协产品制造商本人所拥有的权利权益。本招标活动不接受贴牌代工、注册地外异地加工行为的投标以及其他任何分包行为的投标。

1.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不满足任何一条的投标将被否决: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3)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4)提供的同类货物未因该货物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的验证。

(5)在国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同金额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的验证。

(6)在国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或投标人图纸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7)在国内货物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收到国家电网公司和其所属单位的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8)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和生产设备,以及产品、元器件、组件材料和配套件的检测能力,投标产品关键性部件必须自行加工和组装。

(9)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工序的工艺文件、作业指导书,且能保证产品生产的需要。各个工序按工艺文件执行,并具有可追溯性。

(10)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出厂检测能力,包括试验场地、试验设备和试验人员。

(11)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招标技术规范要求。同时,投标人应具有上述材料、元件和部件的进厂检验制度,并具备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测手段和能力,或由材料、元件和部件供应商提供的检测合格证明。原材料组部件管理具有可追溯性。

(12)设计制造过与投标产品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的供货数量满足招标人的要求。如同一包内存在不同类别的设备,则投标人须分别满足包内各类别设备的资格要求。

(13)取得国际权威机构或者国家授权、许可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鉴定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技术规范要求。各类试验报告均系针对具体型式规格产品的试验报告。

(14)招标人有权对厂商进行资质能力现场核实,如经核实该厂商不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资质能力,或因厂商不积极配合造成现场核实工作无法进行的,招标人将视厂商不具备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资质能力。该厂商参与本项目的所有投标都将在评标时被否决。

(1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招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为相应标段前期提供设计或咨询的,但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除外;

●为本次招标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在同一货物招标标段中同时投标的;

●被授权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在同一货物招标标段中同时投标的;

●对于接受经销商投标的项目,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委托两个及以上个经销商参加投标的;

●被责令停业的;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按照《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因不良行为暂停、取消或永久取消中标资格的;

●在告知函出具之日起前三年内,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存在行贿犯罪纪录的。

●投标人需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及其他相关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查询截图,在信用中国及其他相关网站上有关于企业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投标。

(16)在投标文件中附上“重法纪、讲诚信”承诺函。

1.投标人须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类似业绩。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1月12日至2026年1月1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汉阳区十里铺十里和府1号楼2楼205室)现场领取或网络获取

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提供以下材料后领取招标文件,现场领取或网络获取: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3.其它资料:法人或组织加盖鲜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4.网上领取:在公告规定的获取时间内,投标人将以下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799078470@qq.com)【邮件主题名称必须为项目简称+投标人名称简称】,以邮箱显示收到的时间为准,工作人员后台确认资料无误的,及时发送招标文件。联系电话:027-84878700。①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授权书还须加盖法定代表人签章或本人签名);②按附件的格式提供报名登记表(加盖公章)【报名表所填电话及邮箱务必是报名人的电话及邮箱,确保能接收电话和及时回复邮件信息】扫描件发到指定邮箱;③将文件费缴纳回单扫描件发到指定邮箱。【缴费备注为项目简称+投标人名称简称】

售价:招标文件每份500元,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收款账号:

公司名称: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汉南分公司

基本户开户行:招商银行武汉钟家村支行

账号:127920304910000

本次招标接受制造商和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代理商应具有投标产品制造商的直接下单权,拟投产品制造商针对本次招标仅能委托一个经销商参与投标,以现场购买招标文件签到的先后顺序为准。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6年2月6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6年2月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汉阳区十里铺十里和府1号楼2楼206室)

五、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tp://www.dfhtgs.com/)。对在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均不承担任何责任。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称: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十里铺特5号,十里和府1号楼2层

联系方式:027-84878700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蓓、李云、汪美玲

电      话:027-84878700

3、招标人信息

   称:湖北既济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宇翔照明分公司

   址:武汉市江汉区万松园路104号万松小区38栋1层15-21轴

人:娄工

联系方式:13971431667


附件

招标文件领取登记表

 

项目名称

 

单位名称(公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文件领取方式

□现场领取

□邮件方式领取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姓名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报名登记时间: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