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后勤保障部公务车保险服务谈判采购公告

来源:匿名  时间:2021-11-30  已阅读:0

项目概况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后勤保障部公务车保险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汉阳区十里铺十里和府1号楼2楼2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 年 12  09 14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中南大服务类C030谈判字[2021]019号

项目名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后勤保障部公务车保险服务

采购方式:中额快速采购谈判采购

预算金额:86.7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86.7万元

采购需求:现有公务用车保险服务(2022年-2024年)。

合同履行期限:3年(一年一签:逐年对成交服务商进行年度考核,客户满意度达80%以上方可续签第二年合同,客户满意度低于80%可终止服务合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需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相同项目包的采购活动,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投标人必须具有健全、完善、独立的财务制度、服务网络、具有履行车辆保险相适应的服务能力和偿付能力。(5)投标人必须为经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具有开展机动车辆保险业务资格的,有独立理赔处理权限的企业,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各类证件齐全,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具有相应的业务许可证,全国各地都有工作网点,出险勘查及时,理赔迅速。(6)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国家和地方税务登记证或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7)投标人需在武汉设立有营业机构,武汉区域有固定营业场所并正常经营。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 12  01 日至 2021年 12  06 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至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汉阳区十里铺十里和府1号楼2楼203室)

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资格证明材料领取采购文件。

其它资料:加盖鲜章的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

售价:谈判文件每份400元,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 12  09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文溯楼东侧101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 12  09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文溯楼东侧1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信息发布媒体: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网站(http://czzx.zuel.edu.cn/TPFront/)、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http://www.dfhtgs.com/)

2.注意事项:(1)供应商在获取谈判采购文件前须仔细阅读“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供应商对自己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无论何时,如发现供应商提供了虚假的资格证明材料,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本次《谈判采购文件》的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在相关网站上进行通报;(3)供应商获取文件时须详细填写登记表,并留下联系方式及邮箱地址,在参加谈判响应期间随时关注信息发布媒体关于本项目的相关公告及邮箱的更新状态,如采购活动发生变化,我们将及时在网上发布公告,若未收到回复,视为收悉,并默认通知内容。

3.在采购代理机构成功获取谈判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放弃参加谈判活动的,须至少在谈判前2个工作日(谈判当日不计算在内)以书面形式(邮件、传真或书面送达,加盖单位公章)告知采购代理机构。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或学校将记录次数,并给予不诚信行为记录。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号

联系方式:向老师 027-883861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武汉市汉阳区十里铺特5号,十里和府1号楼2层

联系方式:027-848719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蓓、尹远

    电话:027-84871979